律师团队为钟某涉嫌疑罪从无下的无罪辩护——赵飞全强制猥亵罪终获不起诉决定

2026-05-07

案号: JH检刑不诉〔2025〕XXX号

关键词: 强制猥亵罪律师、专业强制猥亵罪辩护、证据不足、不起诉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6月,当事人钟某(化名)与同事在聚餐后,因顺路搭载女性同事孙某一同回家。次日,孙某报警称在车内被钟某强制猥亵。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钟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钟某到案后始终坚称无罪,表示车内空间狭小,行车途中并无异常,且车辆行驶于主干道,不具备实施猥亵行为的客观条件。


二、辩护过程

面对“一对一”证据僵局,赵飞全律师团队介入后,迅速调取了关键证据。


辩护词核心观点节选:

“辩护人认为,认定钟某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第一,本案唯一直接证据仅为被害人陈述,缺乏客观证据佐证。案发车辆内虽未安装监控,但通过专业机构对车辆行车记录仪音频进行降噪处理,并未提取到异常的衣物摩擦声或被害人明确的呼救、反抗声。第二,根据公安机关调取的道路交通卡口监控,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多次因红灯停驶,周边车辆密集,钟某在客观上无法实施‘长时间、大幅度’的猥亵动作而不被察觉。第三,被害人虽心理创伤评估报告显示存在焦虑情绪,但其事发后并未第一时间向同车人员求救,且次日存在删除部分聊天记录的行为,其陈述的真实性存疑。”


三、判决结果

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无法证实钟某实施了猥亵行为。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借助细节发现真相的无罪案例。作为专业的强制猥亵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并未停留在对案卷的书面审查,而是通过技术手段复原行车环境,打破了被害人陈述的孤证困境。“强制猥亵”一旦被诬告,对当事人声誉是毁灭性打击。赵飞全律师团队坚持实体辩护与证据辩护并重,成功拦截了错误追诉,维护了当事人的清白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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