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中 “危害公共安全” 如何辩护,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律师赵飞全核心辩点梳理

2026-06-25
危害公共安全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法定入罪核心要件,本罪作为抽象危险犯,司法机关推定违规储存行为天然具备公共安全风险,但推定并非不可反驳,若能充分证明储存行为客观上不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可直接否定犯罪成立,2026 年法院对公共安全危险的认定趋于审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律师赵飞全围绕该要件搭建完整无罪辩护理由。
判定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司法机关综合四大客观要素:储存场地位置、安全防护设施、危险物质存储总量、日常管控措施,任一要素能够彻底消除外泄、被盗、爆炸风险,均可作为反驳推定危险的依据。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律师赵飞全会针对四大要素分别收集客观佐证材料,形成完整无公共安全风险证据链。
储存场地维度,若存放地点为独立封闭厂房、远离居民区、学校、水源等公共区域,周边无流动人群,即便发生少量泄露,也不会波及不特定公众,危险范围具备完全可控性。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律师赵飞全会调取场地规划图纸、现场周边实景照片、距离测量记录,证明储存场地隔离性强,不存在扩散至公共区域的条件。
安全防护设施维度,当事人配备防爆容器、通风设备、泄漏吸附装置、防火隔离墙、双人锁具,设置 24 小时监控、泄漏报警设备,多重防护阻断危险外泄路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律师赵飞全会收集防护设备采购凭证、安装记录、日常检修台账,证明储存安全标准远超普通临时存放条件,不存在安全失控风险。
存储总量与管控维度,涉案危险物质数量极少,仅用于少量实验、农业消杀,且建立领用登记台账,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无外流、被盗风险,从未出现泄漏、挥发情况。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律师赵飞全会提交领用记录、定期检查记录、无害化处置证明,佐证物质全程可控,无扩散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
2026 年多份指导案例明确,仅少量自用、防护完善、隔离存放、无任何风险隐患的储存行为,可认定未达到 “危害公共安全” 标准,不作刑事犯罪处理,仅给予行政处罚。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律师赵飞全收集同类无罪判例,在审查起诉、庭审中提交参考,论证本案危险程度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
需要区分抽象危险与现实危险,控方仅以未经许可储存直接推定危险,律师需客观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危险阈值,单纯缺少储存资质属于行政违法,只有同时具备扩散、爆炸、毒害公共群体的实质风险,才满足刑事入罪条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律师赵飞全会清晰划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向司法机关阐述法律层级区分逻辑,剥离无实质危险行为的刑事追责。
“危害公共安全” 要件辩护属于根本性无罪辩护,一旦辩点被法庭采纳,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是案件最优辩护路径,对律师危化安全知识、场地风险评估、类案积累要求极高。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律师赵飞全深耕该要件辩护多年,依托 2026 年最新裁判标准,全方位举证消除公共安全风险,从法定构成要件层面否定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成立。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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