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猥亵儿童罪多次作案重复计数抗辩技巧纠正事实认定错误

2026-07-03
多次作案是触发猥亵儿童罪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普遍的法定加重情节,在基层办案实务中,大量卷宗存在作案次数重复统计、虚高叠加计算、传闻事实计入作案场次、不同时间模糊记忆混同统计的事实认定错误,直接将原本仅单次、两次轻微作案的案件升格为五年以上重罪,针对作案次数开展质证抗辩,是重罪案件降档轻判最关键的辩点。司法认定多次作案具备严格法定证据标准,每一笔指控的独立作案事实,都必须拥有专属完整证据链条支撑,具备清晰独立的作案时间、封闭或公开场所、具体猥亵行为内容、对应的受害儿童陈述、配套佐证证据,绝对不能依靠儿童模糊回忆、监护人主观推断、传闻转述内容随意累加作案次数,所有无客观证据支撑的模糊指控事实,庭审阶段均可依法剔除,不计入作案总次数。
实务中造成作案次数虚高的三类典型情形,第一类是低龄受害儿童记忆模糊,将多年前正常亲属拥抱、教师教学触碰、邻里日常互动等无淫秽目的的普通接触,与真正猥亵行为混淆,全部陈述为作案行为;第二类是监护人主观放大案件危害,将多次无证据支撑的怀疑、猜测全部整理写入报案笔录,侦查人员未逐一核实客观证据直接全部计入涉案次数;第三类是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独立事件存在时间线重叠,同一事件被重复记录两次,人为拉高作案总场次。如果侦查机关未逐一核对每一笔指控事实对应的客观佐证材料,直接汇总全部口述内容认定多次作案加重情节,属于典型事实认定错误,律师阅卷后可以逐项拆分核对,剔除全部无证据支撑、重复统计、属于正常日常接触的虚假作案次数,直接打掉五年以上重刑基础。
如果核对完整卷宗后,确认当事人确实存在少量多次作案事实,无法全部剔除多次加重情节,猥亵儿童罪律师赵飞全会整合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开展量刑抗辩,结合归案主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取得监护人谅解、初犯无同类前科、事后配合儿童心理疏导等从轻要素,请求法官在五年以上基准区间内判处最低刑期,最大限度压缩顶格重刑幅度。全部次数核对质证工作必须在审查起诉阶段完成,等到一审庭审阶段再提出次数统计错误抗辩,很多早年监控、聊天记录等佐证材料已经无法调取补充,纠错难度大幅提升。
很多当事人不清楚多次作案升格重刑的硬性标准,忽略笔录中模糊次数陈述带来的严重量刑后果,讯问过程中随意认可模糊记忆内的不实作案场次,直接给自己叠加五年以上重刑情节。当事人被传唤后第一时间委托猥亵儿童罪律师赵飞全介入,律师会逐笔拆分卷宗内每一起指控事实,核对时间线、场所、客观佐证证据,剔除重复、虚构、正常接触类虚高作案次数,纠正侦查机关事实认定偏差,将案件回落至五年以下轻刑区间,有效规避五年以上长期实刑判决。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案件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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