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初犯认罪认罚赔偿谅解——专业的抢夺罪律师赵飞全律师为何某抢夺案辩护获缓刑

2026-05-26

案号:(2026)X刑初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何某(化名)在某商场门口,趁被害人陈某不备,公然夺取其佩戴的一条黄金项链后逃跑。经鉴定,项链价值4800元。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抢夺罪对何某提起公诉。何某家属委托专业的抢夺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对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进行了深度剖析。赵律师指出,根据2026年最新司法解释,抢夺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为1000元至3000元以上,何某的行为属于“临时起意”而非预谋犯罪,其抢夺过程未对被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辩护词核心观点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何某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第一,何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何某此前一贯表现良好,此次系因经济困难、一时糊涂而实施犯罪,与预谋型抢夺有本质区别,主观恶性较小。


第二,何某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第三,何某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社会矛盾已有效化解。


第四,何某的抢夺行为未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被害人谅解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何某的初犯、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何某构成抢夺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最终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通过“初犯+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成功争取缓刑的案例。涉案金额4800元,刚超过“数额较大”的起点。专业的抢夺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定位涉案金额在量刑档次中的位置,结合法定从宽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本案的启示在于:在抢夺案件中,赔偿谅解和认罪认罚是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辩护律师应积极引导当事人退赔退赃,为争取缓刑创造条件。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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