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赵飞全律师:专业严谨,为黎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辩护获缓刑

2026-05-29

案号:(2025)FVGXXX刑初XX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3月起,被告人黎某某(化名)使用手机应用“多彩”和“直播助手”注册账号,以显露裸体、摸胸、自慰等形式进行淫秽直播,吸引观众打赏。直播中,刷“跑车”的观众可添加其QQ,通过QQ发送自拍淫秽视频或进行裸聊。至被抓获,黎某某共向7名QQ好友发送淫秽视频12段(经鉴定属淫秽物品),获利共计7414元。公安机关侦查中录制其直播视频8段(经鉴定属淫秽物品)。2025年5月12日,黎某某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黎某某家属委托专业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在侦查阶段第一时间介入,提出以下核心意见:依据司法解释,黎某某行为未达到任何入罪标准——传播视频12段未达20段的入罪标准,获利7414元未达1万元的入罪标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通过精准无罪论证,成功争取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案件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补充调取了关键证据,并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赵律师经全面审查后认为,在案证据已基本达到定罪标准,遂建议并指导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黎某某随后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7414元,预缴罚金15000元。


然而,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提出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并明确表示不同意适用缓刑。


在审判阶段,赵飞全律师从以下四个方面全面论证缓刑适用条件:第一,犯罪情节较轻——传播范围限于7人,视频12段,获利7414元,远低于“情节严重”标准;第二,悔罪表现突出——侦查阶段即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动退赃7414元,预缴罚金15000元;第三,无再犯危险——初犯、偶犯,无前科,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第四,家庭特殊情况——需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村委会出具《情况说明》,证明其居住表现良好,适用缓刑对社区无不良影响。


辩护词核心观点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黎某某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第一,犯罪情节较轻。黎某某传播范围限于7人,视频12段,获利7414元。根据司法解释,本罪立案追诉标准为视频文件20个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黎某某的涉案数量远低于‘情节严重’的标准,属于情节较轻。


第二,悔罪表现突出。黎某某在侦查阶段即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缴违法所得7414元,并预缴罚金15000元,充分展现了悔罪态度。


第三,无再犯危险。黎某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已深刻认识错误,承诺不再从事类似行为。


第四,家庭特殊情况。黎某某需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经济困难,若判处实刑将导致家庭破裂、未成年人失管。村委会出具《情况说明》,证明其居住表现良好,适用缓刑对社区无不良影响。


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黎某某的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家庭特殊情况等情节,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黎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已预缴);退缴的违法所得7414元,予以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通过“侦查阶段不批捕+审判阶段争取缓刑”的双重突破案例。专业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在侦查阶段以“不构罪”成功争取不批捕,在检察院不同意缓刑的情况下,通过充分论证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突出、家庭特殊情况等情节,最终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本案的启示在于:直播类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中,获利未达1万元、视频数量未达20个的,属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是争取缓刑的关键。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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