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如果涉案毒品来源无法查明,存在他人放置的可能性,则应坚持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无罪辩护立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案例明确指出,毒品来源不明,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被告人系明知毒品而非法持有,不能排除案涉毒品是他人栽赃陷害的可能性,依法应当宣告无罪。
在一起车内查获毒品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该车辆曾在购买前被盗过。警方在车辆后备箱垫子下面的茶叶盒内发现两包疑似毒品共计56克,经检验均含甲基苯丙胺成分。一审法院认定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赵飞全律师在二审阶段全面审查卷宗后发现了一个被忽视的关键事实——涉案车辆曾经被盗过。基于“车辆曾被盗”这一客观事实,辩护律师构建了完整的合理怀疑链条:车辆在被盗期间完全脱离刘某的控制范围,任何人都有可能将毒品藏匿于车内;刘某购买的是二手车,对车辆的历史状况了解有限;茶叶盒藏匿位置隐蔽,在日常使用中难以发现。
赵飞全律师指出:“毒品来源存在重大合理怀疑。涉案车辆曾经被盗,车辆在被盗期间完全脱离刘某的控制范围。在车辆被盗期间,任何人都有可能将毒品藏匿于车内。刘某购买车辆后,未对后备箱进行彻底清理,未发现藏匿于茶叶盒内的毒品,符合常理。”
二审法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存在无法排除的合理怀疑——车辆曾经被盗,毒品来源不明,刘某对毒品是否明知无法确认,依法改判刘某无罪。
北京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在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中,如果毒品来源不明、藏匿位置隐蔽、车辆曾被盗或被他人使用,辩护律师应当构建合理怀疑链条,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判决。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