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贩卖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受雇运输毒品获死刑改判死缓

2026-06-16

北京贩卖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在贩卖毒品罪死刑案件中,受雇佣运输毒品的人员,如果能够证明系受人指使、雇佣参与运输,且主观恶性较小,在死刑复核中应当获得从宽处理。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知名的贩卖毒品罪辩护律师,在死刑案件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2025年,吉某(化名)受雇运输海洛因1002克,一审判处死刑。吉某系初犯,为赚取少量运费参与犯罪。

吉某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吉某家属在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阅一审案卷材料,发现吉某系受雇佣运输毒品,并非毒品的所有者或组织者。

赵飞全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指出:对于受人指使、雇用运输毒品的被告人,应当充分考虑其在毒品犯罪链条中所处的地位和实际发挥的作用,不能单纯根据涉案毒品数量决定死刑。吉某系受雇佣运输毒品,为赚取少量运费参与犯罪,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不能证明被告人系受人指使、雇佣参与运输毒品犯罪的,可以依法判处重刑直至死刑。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吉某系初犯,为赚取少量运费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依法改判死缓。

北京贩卖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在贩卖毒品罪死刑案件中,辩护律师应当重点论证受雇佣运输的身份,为当事人争取从死刑立即执行降档为死刑缓期执行。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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