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污染证据链断裂——赵飞全律师为刘某故意杀人案辩护获不起诉

2026-05-14

案号:HJ检刑不诉〔2026〕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9月,刘某(化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起诉意见书认定:刘某与被害人小梅(化名)在饭局初识,后以聚餐为由将其约至私人会所,在小梅醉酒后带往酒店强行发生性关系,小梅反抗时被刘某持刀刺伤。小梅趁刘某接电话间隙裹毛巾逃出求救,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刘某。检察机关最初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经被害人申诉,案件重新启动审查。刘某家属在案件重启后,慕名委托了专业的故意杀人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围绕证据链的完整性展开了精细化辩护。通过仔细审查现场勘验录像,赵律师发现勘查人员在触碰现场物品后,未更换手套便直接提取了抽屉内的刀具、血迹,该操作完全可能导致物证受到污染。同时,被害人陈述与验伤报告存在矛盾——被害人虽描述被暴力压制,但验伤报告显示其身体仅有轻微擦伤,与“激烈反抗”的描述不符。此外,刘某到案初期虽曾作有罪供述,但后续翻供,导致全案言词证据陷入“一对一”僵局。


辩护词核心观点节选:


“尊敬的检察官:


辩护人认为,本案关键物证因收集程序违法应予排除,由此作出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本案勘查人员触碰现场物品后未更换手套即提取刀具和血迹,导致物证受到严重污染,其关联性和真实性无法确认。


同时,被害人陈述与验伤报告存在根本性矛盾——被害人称遭受‘暴力压制’和‘激烈反抗’,但验伤报告仅显示轻微擦伤。被告人供述反复,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无法证明刘某违背被害人意志。恳请贵院坚守证据底线,依法再次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判决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在案证据存在物证污染、言词证据矛盾等问题,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再次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刘某在被羁押近一年后无罪获释。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通过“物证污染排除+证据链断裂”成功争取不起诉的案例。专业的故意杀人罪律师赵飞全精准运用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过对勘验录像的逐帧审查,成功发现了物证收集程序的违法问题,打破了控方的证据链。


本案的启示在于:在故意杀人等重罪案件中,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是辩护的“生命线”。辩护律师应当像“啄木鸟”一样逐帧审查勘验录像、逐页核对鉴定意见,不放过任何程序违法的蛛丝马迹。赵飞全律师正是通过对程序正义的坚守,为当事人赢得了无罪结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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