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帮朋友代持信用卡走流水,专业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律师赵飞全律师辩护获缓刑

2026-05-28

案号:(2026)X刑初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秦某(化名)是辽阳某小商品市场的个体户。他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在外面做生意。发小找到秦某,说自己的公司需要走几笔账,让秦某帮忙用自己的名义办几张银行卡,把卡交给发小使用。秦某碍于面子答应了,他用自己和家人的身份证先后办了将近十张银行卡,全部交给了发小。后来发小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抓,这些银行卡中有几张被用于接收境外赌球赌资。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到秦某,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他刑事拘留。


秦某的妻子在某超市做理货员,两人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孩子。他被抓后妻子一个人扛起了全家的开销。秦某家属委托专业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重点论证秦某与发小的特殊关系,以及秦某主观恶性较小的事实。首先,秦某和发小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两家父母都认识,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发小找他帮忙时说的是公司需要走账,没有告诉他这些卡会被用于犯罪,秦某是基于对发小的信任才帮忙办卡的。其次,秦某没有从中获取异常高额的报酬,发小给了一些感谢费,但金额不大,秦某没有按卡的张数收费,没有参与发小的赌博活动,没有从中按比例抽成。


此外,秦某是在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的,如实供述了自己办卡的全部事实,构成自首。秦某代持的信用卡将近十张,刚超过五张的“数量较大”门槛,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辩护词核心观点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秦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从宽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第一,秦某主观恶性较小。秦某与发小系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基于多年友情和信任,在发小声称公司需要走账的情况下帮忙办卡,其主观上以为是在帮朋友忙,对信用卡将被用于赌博活动并不知情。


第二,秦某未从中获取异常高额报酬。发小给予的感谢费金额不大,系基于朋友情谊的感谢而非按卡收费的交易行为。


第三,秦某具有自首情节。秦某在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其代持信用卡数量刚超过五张的入罪门槛,属于数量较大中的较低水平。


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秦某的主观恶性较小、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秦某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但鉴于其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帮朋友忙型”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成功争取缓刑的案例。专业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律师赵飞全指出,当事人与他人的人际关系、获利程度、对下游犯罪的不知情,都是论证主观恶性较小的重要依据。本案的启示在于:数量刚达入罪门槛的,争取缓刑的空间较大。赵飞全律师通过论证秦某与发小的特殊关系、未收取高额报酬、自首认罚等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避免了当事人被收监执行。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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